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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业经理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十五期)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1日 点击数:

各位农业经理人学员

为做好广西农业经理人职业资格认定工作,更好地服务广西乡村振兴发展,现将认定相关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申报认定等级:四级农业经理人(中级工)

(二)报考对象范围:参加广西农业经理人培训班两年两阶段培训,培训合格的学员。

二、认定条件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考试内容

考试形式:2门考试,一是理论知识,二是技能实操。均采取百分制,60分及以上及格。

四、证书授予

证书授予条件:2门考试均达到及格以上分数者。

授予证书类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农业经理人 四级/中级工)。

五、组织和报名

(一)认定工作组织

由南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认定工作组织,下发开展认定工作通知,组织报名,申报材料审核,考试组织,证书授予等工作。

(二)报名

符合认定范围和认定条件的个人在接到通知后自主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具体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鉴定对象为在校生需提供招生录取审批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证明、广西农业经理人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认定登记表1寸近期白底证件照等材料。

五、有关费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14号)文件要求收取。

考试费:理论知识72/人,技能实操215/人2门,合计287元/人。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地点在南宁师范大学,考试时间计划安排在12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法

话:0771-3901008、19977168694

联系人:薛老师

址: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

投诉举报渠道:电子邮箱290454739@qq.com。


附件:《职业资格等级认定登记


             南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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