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留学教育 > 最新动态 > 正文

关于南宁师范大学出国留学预科项目-专本硕贯通(4+1)班招生事宜的郑重声明

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0日 点击数:

近日,我院接获多起考生及家长举报,反映部分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机构及个人,通过语言模糊化表述、暗示性话术、虚假承诺等违规手段,恶意曲解我校“出国留学预科项目-专本硕贯通(4+1)班”办学性质,公然宣称该项目为“全日制统招招生”,甚至涉嫌欺诈行为,严重侵害考生合法权益、损害我校办学声誉。为正本清源、明晰权责,现严正声明如下:

一、项目性质

我校南宁师范大学出国留学预科项目-专本硕贯通(4+1)班”系南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依法依规举办的计划外继续教育合作项目,不属于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范畴。项目招生不纳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统招注册体系,学员不具有南宁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完成学业后不颁发南宁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项目本质为出国留学前置学历及语言培训服务,旨在为拟赴海外深造的学生提供国际化教育过渡支持。

二、项目内容

一)培养模式:
项目采用“4+1”分段式联合培养模式,即:

国内阶段(4年):在南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完成函授专科和自考本科的学习最后获得前置学历(函授专科学历和自考本科学历),完成外语强化训练、预科衔接课程及部分专业基础课程学习;

国外阶段(1年):经申请(审核或者考试),并通过国外院校录取后,赴海外合作院校续读硕士层次课程(具体合作院校及专业以海外院校当年官方公示为准)。
法律声明:国内学习阶段学员身份最初为培训参与者通过成人高考后属于函授大专学生,同时也报名参加自考本科的学习后属于自考学生均属于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

二)招生对象:

面向具有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的适龄青年,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志愿填报系统无任何关联。

三)费用结构:

项目收项目培训费培训费、住宿费均由学生通过学校财务系统自行缴纳),不涵盖海外合作院校学费及境外生活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以海外学校官方公示为准我校财务系统是唯一的缴费方式

三、风险警示

一)非官方渠道均为违规:

我院从未委托任何外部机构或个人以“南宁师范大学统招招生”“计划内录取”300分可以上一本高校”“180分能进公办高校等名义开展招生宣传。任何宣称“内部指标”“低分高录”“保证全日制学籍”的均属虚假宣传及不实承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后果提示:

轻信违规宣传可能导致重大财产损失(如支付高额中介费后无法兑现承诺)、学籍诈骗风险(如伪造虚假录取通知书)、时间成本浪费(如因学术不达标无法衔接海外课程);

海外院校录取存在严格学术及语言要求,无“保录”法律保障,违规操作可能面临被境外教育机构开除或遣返等法律后果。

四、官方咨询

如需了解项目详情,请严格通过南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渠道咨询:咨询热线:0771-3121214(工作日8:00-12:00,15:00-17:30,法定假日除外)

特别提示:我院教职员工不会通过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即时通讯工具或非官方平台开展招生咨询,请勿向任何个人账户转账或泄露个人信息。

五、法律追责

对于恶意诋毁我校声誉、实施招生欺诈的机构或个人,我院已启动法律追责程序,联合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将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771-3121214

 

                                        南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520

 

更多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