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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年下半年学籍、教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9日 点击数:

各教学点:

为了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年下半年学籍、教务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申报工作

(一)申报毕业对象

符合毕业条件的2018-2021级在籍学生。

(二)申报毕业条件

按照《南宁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南师发〔2019〕209号)要求(具体要求请查阅学籍教务工作群共享文件),报送专业全部课程成绩均合格的学生材料。

(三)申报毕业材料报送要求

1.毕业生成绩汇总表(专业全部课程成绩均合格的)、试卷,毕业生成绩汇总表各科课程按教学计划书上的顺序排序。

2.毕业生登记表及实习鉴定表各一式两份,表格各项内容要填写完整,毕业生登记表要粘贴与毕业证同底相片。

3.上述材料要按照学生的学号从小到大排序,纸质版要经教学点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公章(与签署办学协议的单位公章一致)。

4.上述毕业申报纸质版材料请于202311月20日前上交至成高中心,逾期未按时提交材料者,不再受理申报毕业。

二、学士学位申报工作

(一)申报学位对象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202112月至20236月期间毕业的毕业生(毕业时间未满两年)。

(二)申报学位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南宁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的通知》(南师发〔2022〕1号)的要求(具体要求请查阅学籍教务工作群共享文件),报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材料。

(三)申报学位材料报送要求

1.学士学位申请表原件一份(学生本人填写)、学位外语成绩证明原件一份(在南宁师范大学考点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考生不用提供)、学位简况汇总表、学位成绩汇总表。

自考本科毕业生还需上交符合《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文规范的电子相片1张。

2.上述学士学位申报纸质版材料请于202311月20日前上交至成高中心,逾期未按时提交材料者,延期至2024年上半年办理。

三、毕业论文工作

1.2022级专升本各专业毕业生均需撰写和提交毕业论文,有意向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者,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必须为校内指导教师。

2.毕业论文的开题、撰写、答辩等相关要求,根据《南宁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南师发〔2019〕210号)和《南宁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执行,上述文件在学籍和教务工作群文件中可以下载查阅。

3.论文开题和论文初稿提交时间

1)毕业论文开题工作务必于202311月30日前完成,2023年12月30日前在系统中提交毕业论文初稿。

2)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务必于2024330日前完成,2024年410日前提交毕业论文终稿。

四、考试工作

1.计划于2023年11月11-12日在学校明秀校区举行2023年成高艺术类考生招生专业加试,相关通知另行发布。

2.计划于2023年11月25日、26日在学校明秀校区举行本年度第三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相关通知另行发布。

3.2024年1月1日至31日举行2023年秋季学期网络课程期末考试。

五、招生工作

2023年成高录取工作将于12月中下旬进行,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注册材料发放工作另行通知。

六、其他

(一)请各教学点务必高度重视做好下半年学籍、教务工作,特别是做好毕业班学生(2018级最后一次申报毕业)的毕业和学位申报材料收集、审核工作,并按时报送材料,逾期报送的材料将不再受理。

(二)各教学点学籍和教务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请加入学校成高学籍和教务工作QQ群(群号:132741583),及时接收工作群中发布的通知,及时核对和反馈有关毕业名单、学士学位名单等材料。

(三)2023年秋季学期网络课程已开课,各教学点督促学生按时登录学习平台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和考试。

(四)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成高中心各相关业务联系人联系。

1.毕业申报和教务工作:

钟晓平 0771-3392883、18587540235

2.毕业论文工作:

  0771-3392883、15577166671

3.学位申报和学位外语工作:

王岚 0771-3105816、14795558538

4.学历和学籍工作:

王芝玲 0771-3908852、15994336416

5.全面工作:

伍应树 0771-3908852、13978828721


南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10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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