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231号)精神,本次毕业申请我校分为网上申请、网上确认及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两个阶段:(1)网上申请及确认阶段:时间为11月27日-12月3日。考生须先行通过区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申办毕业证,申请后需时刻关注毕业申请审核情况,如系统显示需要更改则应及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更改,直到系统显示审核通过为止。(2)现场打印阶段:时间为12月4-6日(各单位打印时间见表1)。请各助学单位在相应时间里安排1-2名工作人员到南宁师大自考管理中心(明秀校区地理楼3楼302号房)收集本单位考生《毕业生登记表》等毕业材料。 助学单位在收齐本单位考生申请材料后先进行初审,并给符合条件的考生《毕业生登记表》加盖本校继续教育学院(部)公章。12月8日前将审核合格、盖好公章的考生毕业申请材料交回我院自考管理中心。 办理毕业证期间同时接受遗失毕业证的我校自考生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 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邓老师 叶老师 联系电话:3908663。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有关规定 附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附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
南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九日 表1 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确认时间安排
时间 |
学生所属院系 |
联系电话 |
12月4日(周一) |
北海职院(徐嘉) |
15278995823 |
初教系(阳楠) |
18078194347 |
12月5日(周二) |
崇左幼专(李永红) |
13321663693 |
学前二系(麦国燕) |
15678924348 |
12月6日(周三) |
学前一系(蒙珊) |
17736605981 |
365(李庆媚)、其他 |
18376717021 |
表2 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毕业证明书所需材料
办理证书种类 |
所需材料 |
备注 |
本科毕业证 |
衔接考生、网络考生必须有考试计划外的“实践与应用”课程纸质成绩单(衔接学校继教院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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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毕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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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明书 |
1、蓝底、同底相片2寸、1寸各二张;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申请表》一式二份 |
办理毕业证明书的人请先行在自考网上系统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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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果申请人专科(本科)毕业证未通过自考管理系统校验,须带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及相应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到我中心核验。考生前置学历通过网上核验,则无需交上述材料。
2、我区学历认证部门: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南宁市高新区总部路3号大学生创业基地403号,电话:3839583、3859813
3、各单位在发放毕业证书时,应当要求考生对毕业证书和考籍档案上的所有信息进行现场核对,如有错误请于2024年1月15日前报自治区自考处,过期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