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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年上半年学籍、教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0日 点击数:

教学点

为了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年上半年学籍、教务工作,特别是2023届(6月)毕业和学位申报工作,以及2023级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毕业班学生如期顺利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按时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现就上半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申报工作

(一)申报毕业对象

符合毕业条件的2018-2021级在籍学生。

(二)申报毕业条件

按照《南宁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南师发〔2019〕209号)要求(可查阅学籍教务工作群共享文件),报送专业全部课程成绩均合格的学生材料。

(三)毕业论文工作

1.专升本各专业毕业生均需撰写和提交毕业论文;

2.毕业论文的撰写、答辩等相关要求,根据《南宁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南师发〔2019〕210号)和《南宁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执行,上述文件在学籍和教务工作群文件中可以下载查阅。

3.论文答辩和论文终稿提交时间

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务必于4月30日前完成,5月10日前提交毕业论文终稿和答辩记录、录像、成绩等相关材料到成高管理中心,由成高管理中心统一进行论文终稿查重检测,逾期未提交者,延期至2023年下半年申报毕业和学位。

(四)需提交的毕业材料及报送要求

1.毕业生成绩汇总表(专业全部课程成绩均合格的)、试卷,毕业生成绩汇总表各科课程按教学计划书上的顺序排序。

2.毕业生登记表及实习鉴定表各一式两份,表格各项内容要填写完整,毕业生登记表要粘贴与毕业证同底相片。

3.上述材料要按照学生的学号从小到大排序,纸质版要经函授站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公章(与签署办学协议的单位公章一致)。

4.上述毕业申报纸质版材料请于20235月10日前上交至成高管理中心,逾期未按时提交材料者,延期至2023年下半年办理。

二、学士学位申报工作

(一)申报学位对象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20216月至202212月期间毕业的毕业生(毕业时间未满两年)。

(二)申报学士学位条件

按照《南宁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南师发〔2022〕1号)的要求(可查阅学籍教务工作群共享文件),报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材料。

(三)申报授予学士学位材料报送要求

1.学士学位申请表原件一份(学生本人填写)、学位外语成绩证明原件一份(在南宁师范大学考点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考生不用提供)、学位简况汇总表、学位成绩汇总表。

自考本科毕业生还需上交符合《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文规范的电子相片1张。

2.上述学士学位申报纸质版材料请于20235月10日前上交至成高管理中心,逾期未按时提交材料者,延期至2023年下半年办理。

三、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一)根据我校新生入学须知的要求,新生需在20231月31日前完成缴费报到注册工作2023级新生学籍已于2023年3月29日在学信网完成注册,请各教学点督促学员尽快登录学信网完成学籍信息自查

(二)新生缴费:通过登录学校网上缴费系统或关注学校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具体操作流程见新生入学须知),通过线上支付方式缴纳学费。

(三)新生未按时缴费报到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各站点务必做好放弃入学资格学生的统计和核实工作,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说明。放弃入学新生材料请于2023410日前上交至成高管理中心。

四、其他

(一)请各教学点务必高度重视做好2023年上半年教务、学历和学籍注册工作,特别是做好毕业班学员的毕业和学位申报材料收集、审核工作,并按时报送材料,逾期报送的材料将退回,并延期至下半年办理。

(二)各教学点学籍和教务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请加入学校成高学籍和教务工作QQ群(群号:132741583),及时接收工作群中发布的通知,及时核对和反馈有关毕业名单、学士学位名单等材料。

(三)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成高管理中心各相关业务联系人联系。

1.毕业申报工作:钟晓平,0771-3392883、18587540235

赵丽,0771-3392883、15577166671

2.学位申报工作:王 岚,0771-3105816、14795558538

3.学历和学籍工作:王芝玲,0771-3908852、15994336416                    

4.全面工作:伍应树,0771-3908852、13978828721



南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3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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